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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4-08
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华医治未病”六位一体健康矩阵课题中“健康环境营造”设备一批
2、服务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
3、预算及支付方式:预算金额人民币18.4万元整;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正常,支付合同全部货款。
4、保修期限:大于等于3年;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6、投标资料:密封包装(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7、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8、开标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
9、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82336075。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该项目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形式为:中小企业整体预留,故投标设备生产商必须为中小企业,请在应标时按提供的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被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而废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
3、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大箕山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联系人:上海市保健医疗中心医学装备保障处兰老师、付老师,联系电话:0510-82336090;
四、投标文件组成
文件由报价、技术要求响应、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保障、公司综合实力、类似业绩等组成(装订成一册),另外需递交电子文档一份。其中: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部分: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清单内所需一切费用;
6.投标文件规范性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如实填写(编写),需要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填写;
3)投标人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5)投标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及电子光(U)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加盖报价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7)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五、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公告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5、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人,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6、超过最高限价的;
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告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服务标准与验收要求
1、本项目服务标准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执行。
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进行。
3、本项目验收未获通过,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制定本评标办法,具体评标方式如下;
2、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评标办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
3、按照议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技术要求响应符合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的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保障、公司综合实力、类似业绩等,进行各自单独有记名打分;
4、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打分方法,统计各评委对每一个投标人评标后的综合总评分的数学平均值作为每一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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