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完成考评指标体系 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

发布时间:2011-09-05 编辑: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中】 【小】
自1997年以来,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医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我院已连续七届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今年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文明单位(和谐医院)考评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院文明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征求意见稿”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华东疗养院精神文明科室(部门)考评指标体系》,以进一步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我院精神文明科室评选工作。
修改后的院精神文明科室(部门)考评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指标”(90分),“特色指标”(10分)。此考评指标体系得分占精神文明科室评比总分70%权重,使精神文明科室评比工作更为客观、公平。考评指标体系由申报准入条件、创建考评基础指标和特色指标三部分组成。“基本指标”涉及六方面内容:思想教育深入、部门风气向上;党建工作扎实、创建管理规范;科室和谐建设、内涵持续发展;社会责任落实、部门形象良好;文明规范服务、便民利民惠民;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卓显。“特色指标”反映了部门创建工作特色。新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了创建管理、党员作用、科室团结、综合治理、环境流程、举止礼仪、医患关系、便民举措等内容,使我院精神文明科室(部门)考评指标体系更加完善。